加國邊境3年沒收5.2億現金

【本報綜合報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近日公布,自二○一七年以來,當局在邊境共沒收逾九千一百萬加元(約五億二千萬港元)現金,其中僅約一成涉嫌非法行為,其餘大多數資金是入境人士用來支援海外親友買樓或買車,或出境人士將錢由加拿大帶給海外家人。

當局目前規定,任何人攜帶超過一萬加元(約五萬六千七百港元)現金進出加拿大,均須申報,否則將被沒收。國際貿易法及稅法律師查尼克表示,帶現金出境的人多數是來自中東,他們因不滿意家鄉的銀行系統,而選擇自行將現金帶給海外親人。

查尼克每年會收到多達四十個求助電話,希望取回被沒收的現金。她說,多數情況下,當局在收到二百五十至五千加元(約一千四百至二萬八千港元)罰款後,會即時歸還款項;但有些個案可能需時數月、甚至幾年。若當局懷疑資金被用於資助恐怖活動或其他罪案,款項可能不獲發還。她促請邊境服務局改革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