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同黨同被控
新北市地檢署前日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將陳男等四人起訴、另把兩名涉案的未成年同夥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經檢方調查,陳男透過友人介紹,結識大他五歲的女子,就此一見鍾情,怎料多次大膽示愛都被拒絕,心有不甘,由愛轉恨。他今年四月深夜,夥同李姓、蔡姓、連姓男子,以及林姓少年和楊姓少女六人,趁受害人下班之際,強押她到烏來山區毆打、侵犯、錄下性愛過程和裸照,並向受害人索要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六千六百港元)。
據悉,受害人一度以身上沒錢為由,搭車逃至板橋區,不料仍被陳男等人圍堵,再次被拐至山中毆打,陳男被捕後對所作所為毫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