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YouTube以尋找創作者影片違反模糊、模棱兩可、非特定的內容規則為藉口,實則以種族、身份、觀點等由電腦推動的特徵分析及過濾工具,「限制、審查及詆毀」黑人。訴訟一方又指YouTube利用元數據(metadata)及影片的「信號」決定過濾內容,或根據種族來決定是否在影片投放營利廣告。
此外,起訴書批評YouTube根據原告膚色或其他受保護種族特徵,而非影片內容,持續明知、故意及有系統地,阻止及拒絕原告與其他處境相似者獲利;當影片出現白人至上主義、警暴及「黑人生命很重要」的標籤,觸發過濾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