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融資糾紛 內地高銀稱有足夠抵押擔保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富大就高銀地產旗下融資項目遭中國信達起訴昨日發表聲明,強調有足夠抵押擔保。事緣中國信達於前日就有關高銀地產融資項目訴訟發通告,指中國信達、信風投資及廣東高銀設立的合夥企業,向投資公司提供十五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十六億四千萬港元)委託貸款用於高銀地產融資項目,高銀金控主席潘蘇通的聯繫人同意作為共同債務人,惟該投資公司未按協議償還全部本息。

中國信達的通告提及,合夥企業已就上述有關金融借款合約糾紛,向相關法院起訴投資公司、廣州鑫富大(現更名為廣州富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高銀金控及松日信息,並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投資公司、廣州鑫富大、高銀金控承擔本金十五億元及利息、罰息、複利及違約金等共同還款義務,同時有權要求松日信息承擔質押擔保責任,並對被告名下的資產採取合適行動。法院已受理訴訟。

廣州富大昨日回應指,是次提出控告的國威基金,為信達和廣東高銀共同設立的合夥企業,各佔一半股份,今次起訴未得廣東高銀同意。被告之一銀基投資公司是國威基金全資子公司,為上述十五億元貸款的借款人,其餘三名被告廣州富大、高銀金控和松日信息是借款的擔保人。

高銀表示,信達作為國有大型資產管理公司,在合作模式的變通和優化上死板及不作為,才是導致項目停滯的主要原因之一;又提到因去年底的經濟形勢影響及今年初的疫情,使雙方在達成合作延期方面的協議沒有落實,希望法院對案件有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