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華涉貪 港別墅值5.3億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省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國華受賄案,近日在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方指控他觸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等五項罪名,涉案金額約一百零三億元(人民幣‧下同,約一百一十四億港元),更在北京、上海及香港太平山頂擁有天價別墅。

蔡國華涉嫌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的款項主要用於在各大城市購買別墅,其中香港的別墅折合四億七千四百萬元(約五億三千萬港元)。蔡二○一三年任恆豐銀行董事長,二○一七年十一月與該行紀委書記、原煙台市紀委副書記王曉森,一同免職受查。此外,銀行前董事長姜喜運因犯貪污、受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等罪行,已於去年年底被一審判決死緩。

資料顯示,蔡現年五十五歲,曾任山東煙台市副市長、市委常委、政府黨組成員兼市國資委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