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16年男子索償二千萬

河南省商丘市男子吳春紅,早年被控投毒被枉判故意殺人罪成坐了十六年冤獄。今年四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理案件,法院認為他犯罪的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及當庭釋放。他近日申請國家賠償約一千八百萬元人民幣(約二千萬港元)。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前日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稱申請符合立案條件,予以受理。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商丘市民權縣周崗村發生一宗中毒案件,兩名孩童因老鼠藥中毒,一死一傷。警方認定吳春紅為疑犯,是因瑣事「投毒報復」。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七年十月三十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今年四月一日,吳春紅投毒案再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而經審理查明,原審認定他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應當改判吳春紅無罪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判吳無罪。

病患纏身 高院受理申索

吳在獄中經常捱夜寫申訴狀,導致右眼視力急劇下降,出獄後證實患上白內障,其後又被驗出患上皮膚病,年僅五十歲的他,現時如老人家般常出入醫院,接受治療。

吳春紅表示,除了賠償,更重要的是辦案機關能公開道歉及恢復其名譽。他稱,十六年的冤獄耽誤不僅是自己的青春,最遺憾的是沒照顧好家庭,對家人令他有揮之不去的歉疚感,近日他向內媒表示獲賠後將由兒女支配賠償金,希望以此作為對家人的補償。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