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採億元國有煤炭 60犯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對肖永生、肖飛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涉案六十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

經法院審理查明,肖永生在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期間,多次組織人員、車輛偷盜旺廣土石方公司承包的無煙煤採礦場出產的煤炭,又糾集人員砸毀中凱集團施工隊的挖掘機玻璃,持刀毆打汝箕溝無煙煤公司員工,甚至盜採國家煤炭資源、盜竊國有礦區煤炭逾十三點六四萬噸,價值九千二百一十一萬元人民幣(約一億港元)。

法院認為,肖永生、肖飛以家族成員為基礎,糾集、籠絡、利用親友,以公司為依托,通過實施一系列有組織或為組織利益而緊密配合的違法犯罪活動,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下多種犯罪行為,遂判處肖永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處肖飛有期徒刑廿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