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無望 悲情媽灑淚過節

遼寧大連一名十三歲蔡姓少年,去年因姦不遂殺害一名十歲王姓女童後,因未滿十四歲免於刑責,僅遭警方收容教養三年。王女的母親事後向蔡男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道歉並索賠約一百萬元人民幣(約一百一十一萬港元),案件前日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開庭,蔡男一方無人出庭,法庭宣布擇期宣判。王母在母親節前夕當悲情媽媽,庭審後泣不成聲,「我女兒難道就這樣白白沒了?」

案發於去年十月二十日,內媒報道,蔡男殺人之後更清理犯案現場,表現出其成熟心智,惟因內地刑法,未滿十四歲免於刑責。王女的父母今年一月提起民事訴訟,表明如條件成熟,不會放棄刑事訴訟追懲蔡男的可能,並希望查明蔡男的父母是否曾存在案發後的包庇行為。

男方未夠14歲殺人毋須刑罰

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案件,開庭時,蔡男沒出庭應訊,其父母同樣缺席,甚至連代理人也沒委託,法庭對案件進行缺席審理。

對此,王母十分憤怒,直斥蔡男父母以往是其小賣部的常客,案發之後「躲起來了」,一句道歉也沒有,反問︰「要求一聲道歉難道過分嗎?」

王母的代理律師田參軍稱,王女的父母的訴求很明確,主要是要求蔡男及其父母賠禮道歉,至於賠償標準,王女的父母並不關心,是由他根據各項賠償標準和法律條文計算出來,當中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王女父母的交通費、誤工費等。王的父母因女兒被害幾近崩潰,小賣部被迫出讓,律師費也是向朋友相借。

田續指,王的父母事後把女兒的房間保留原本的模樣,王女至今仍未火化,對該家人而言是不能承受的打擊。他曾接手不少未成年人殺人的案件,兇手心態沉穩、手段殘忍,是他首次遇見。

王母稱,蔡男案發後更前往小賣部鎮定自若地詢問王女的下落,以減輕她的懷疑,心思縝密得令人心寒。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