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換腎集團 1次手術賺55萬

河北邢台市新河縣法院日前就一宗非法器官移植交易案件宣判,案情近日經由內地傳媒曝光。整個地下賣腎團夥分工明確,成員卻來自「五湖四海」,甚至牽連一間正規醫院。團夥首腦國林、主刀醫生紀洪禹等十四名被告均已獲刑,案中關鍵的「中間人」李某仍然在逃。

案情指,首被告國林本身並無正當職業,曾與另一被告朱森在山東臨沂地區組織非法腎臟移植手術。國林在網上結識了中間人李某後,再認識紀洪禹等人。國林主要負責統籌協調、利益分配,同時也會聯繫買賣雙方。在確認買賣雙方體檢資料後,國林便會把資料交給李某評估,再由李某聯繫紀洪禹及朱森等人,在手術當天從山東包車前往新河縣。

買家獲安排到醫院療養

朱森於二○一三年把自己的右腎賣掉後,開始組織地下腎臟交易。本案另一被告王海濱是煙台市一所部隊醫院的退休醫生,通過王的關係,買腎者才能獲安排到仁濟泌尿外科醫院接受手術後療養。

內媒引述仁濟泌尿外科醫院院長李芳稱,王海濱於二○一七年帶着簡歷和醫師資格證,提出與該院合作,承諾不拿工資但會帶來病人,並從病人的收入中分成一半。在二○一七年至二○一八年期間,王海濱共向該醫院介紹了二十六名患者,其中十九人是手術後療養的腎移植患者。李芳聲稱,該院採用主治醫生負責制,故病人詳細情況,她不過問。

5萬元收購腎臟 賣出60萬

另外內媒訪問一名二十三歲的賣腎者。他從網上群組獲悉,有人以四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約五萬港元)收購腎臟。他與買方配對成功後,被送到一個由廢棄工廠改裝的簡陋手術室進行移植。買家移植後到山東煙台市仁濟泌尿外科醫院療養,他被送到新河縣城中村休息七天後,便乘大巴返回四川宜賓,期間一路顛簸,尚未痊愈的傷口滲血水。最令他氣憤的是,買家出資五十五萬元(約六十萬港元),他收的報酬不到買家付出的一成。

案件上月廿九日宣判,首腦國林、主刀醫生紀洪禹等五名主犯被判囚四至七年,其餘九名被告均判緩刑。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