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學者:美索償無法理依據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特朗普政府聲言要向中國追究新冠肺炎爆發的責任,連日來有民眾甚至州政府入稟國內法院向中方索償。中國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肖永平前天撰文,指美方的提訴是「濫訴」,完全沒有實質證據,在法律上不值一駁。他認為不管是根據美國法律抑或國際法,中方對美國的疫情都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濫訴誣告 圖播政治病毒

肖永平提到,美國訴訟的理由包括中國是病源地、疫情首發地、中國瞞疫引致美國公民傷害甚至死亡,但都沒有事實根據。他認為只要美國法院正確跟從法律,就不應受理案件,並指原訴人引用美國《外國主權豁免法》及《禁止生化武器公約》,請求美國法院對中國行使司法管轄權,但訴訟理由都不符合適用上述豁免的條件。

此外,肖永平引用聯合國《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條款》解釋為何中國毋須負責,指一國要承擔責任須滿足歸因性、過錯性和違法性,並要證明國際不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他指中國的抗疫行為不滿足上述條件,因為科學界仍未確定病毒源頭,而中方沒有瞞疫及不作為,對美國亦無國際不法行為。

肖形容美方濫訴、誣告、通過法律包裝「政治病毒」,建議中國政府和國民以平常理性態度應對,若美法院受理案件,便通過外交途徑嚴正交涉,必要提出中方享有主權豁免。一旦法院作出對華不利的裁決,並強制向中國索償,美方行為則構成國際不法行為,中方有權要求美國停止侵權、賠償中國因此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