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轉載新聞需補償 Google Fb或興訟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政府日前表明將要求數碼平台轉載新聞時,需向新聞業界補償合理廣告收益,開全球先例。有澳媒前日指出,監管機構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可能面對Google及Facebook等美國科技巨企的訴訟。

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指,他們就有關法例有大量工作要做,法例草案料於七月或之前起草完成,今年稍後在跨黨派同意下獲國會通過。有關法例由澳洲新聞集團和擁有《悉尼晨驅報》和《時代報》的九號台娛樂公司牽頭向當局游說,後者已跟Google訂立商業協議,但仍推動立法。

Google及Facebook指現行法例容許他們轉載新聞報道的摘錄,又指他們的平台能讓新聞網站增加流量,令更多付費用家登入。而此前該兩間巨企表示為了釋出善意,正制訂自願守則。惟ACCC已向政府表明自願守則不在考慮之列,而他們亦沒有建議禁止他們轉載摘錄,正研究為長度和內容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