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法修訂 列執勤任務範圍

【本報綜合報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前日舉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司令員王寧就《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草案作說明,明確了中央軍委監察委員會、武警部隊各級監察委員會是人民武警執行任務的法定監督機關。這次修訂主要是增加「組織和指揮」一章,將「任務和職責」一章調整為「任務」和「職權」兩章。

《人民武裝警察法》自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頒布實施,這次修訂草案總則部分,明確規定武警部隊負責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海上維權執法、搶險救援和防衞作戰任務,並單設「任務」一章,更詳細列明執勤任務範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