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收難民 歐洲三國面臨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前日裁定,自二○一五年難民危機爆發後,波蘭、匈牙利及捷克拒絕接收和安置來自中東及非洲的難民,違反歐盟法律,三國或面臨罰款。

歐洲法院表示,波蘭、匈牙利及捷克沒有遵守安置難民的臨時配額機制,以減輕希臘及意大利接收難民的負擔。法庭指,波蘭沒有兌現接收一百名難民的承諾,而捷克曾承諾接收五十名難民,但最終只安置十二人;匈牙利則沒有提供可以接收難民的數量。歐盟委員會主席萊恩形容裁決能夠為未來提供指引。

捷克總理巴比什表示,雖然裁決敗訴,但捷克不需要付上任何代價,並強調安置難民的配額已經消失,不會再接收難民;匈牙利司法部長沃爾高指裁決歧視;波蘭政府發言人則指裁決沒有任何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