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殘疾者 湖南3人同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湘西自治州保靖縣以男子向×權為首等三人,在廿年內拐騙十多名殘疾人士為他們工作賺錢,獲利近六十萬元人民幣(約六十八萬港元)。案件近日在保靖縣法院開庭宣判,三人犯強迫勞動罪罪成,被判囚兩年至六年。

向男與妻子陽×英及監工吳×菊從廣東、湖南、黑龍江等多地,拐騙殘疾人士到向男家中工作。三人平日安排他們修建牆壩、種烤煙、開採礦山等體力勞動,晚上將他們關在矮小的房間內,僅有一塊床板、一堆稻草和破爛的舊棉被供睡覺,居住環境十分惡劣。

其中一名受害人老龍(化名)表示,被拐後其從未休息過一日,每餐都是食番薯。直到前年七月,他成功逃離揭發事件。法院調查發現,受害人均為智力障礙或聾啞人士,他們沒有工資,做錯事或不聽從指揮時,會遭向男毒打。為防止受害人逃走,在他們工作期間,三人會輪流看守。

法院認為,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遂決定對向男判囚六年、陽女判囚三年、吳某判囚兩年,並沒收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