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禁野味 鵪鶉 鴕鳥 不准食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前天通過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禁止食用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飼養、繁育的陸生野生動物,水生野生動物及家禽家畜類除外;現時有五十四種馴養繁殖野生動物不能食用。

針對坊間對野生動物定義的疑惑,省人大常委會禁止交易和食用果子貍、野豬、梅花鹿、花鼠、豚鼠、非洲鴕鳥、火雞、藍孔雀、鵪鶉、禾雀、金絲雀、巴西龜、中華鱉(水魚)、尼羅鱷、黑龍江林蛙、虎紋蛙、蠍子、蜈蚣、大黑木工蟻等。即使不在保護名錄的野生動物,也必須事先通過檢疫程序,符合規定才能交易和食用。

另外,由於速遞企業為野生動物販賣提供便利,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發布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督促郵政部門整治速遞業,建立野生動物保護長效機制。

四川省德昌縣近日查獲一名楊姓男子,因擅自利用遮陽網、魚網等工具捕獵野生動物,涉嫌觸犯非法狩獵罪。由於他曾食用捕獲的蝙蝠,目前正接受居家隔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