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是泗縣公務員王某,他上月廿二日駕車到宿州東高鐵站,接載從武漢返鄉的長女回家,但沒有申報女兒從重點疫區返回;本月五日,社區工作人員發現王某的長女由武漢返回後,王某仍未上報。直至本月七日,王某的妻子及幼女相繼出現症狀,他翌日才上報。
由於王某發病前曾多次外出,與親屬及同學聚餐聚會、購物及參與防疫工作,所以他居住的屋苑事後封閉,他曾到過的醫院亦實施全封閉管理,初步統計有四百多人曾密切接觸他。公安機關已把案件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偵查王某,此案亦是安徽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七宗涉疫刑事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