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權力關不住 磨刀霍霍向茅台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茅台吃茅台。貴州茅台酒既有「國酒」身份,又有「液體黃金」之稱,不但讓普通民眾一酒難求,更一躍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酒廠,由此亦淪為各種權力資本競逐目標,貪婪而瘋狂地攫取利潤,全然不顧吃相。

貴州省紀委監委日前通報指,當局過去一年狠抓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牟取私利的專項整治,至今處理相關涉案人員三百七十多人,黨紀政務處分二百八十多人,移送司法機關八十人。又指茅台酒在營銷過程中容易滋生腐敗問題,需研究制訂更嚴格的規管措施及推動茅台集團系統改革,封堵漏洞,使之不再成為「特權店」及利益輸送之所。

靠酒吃酒 以酒牟利

二○一八年三月底,中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王曉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中發現,此人不但以公款喝茅台酒,還利用職權低價收購、高價倒賣茅台酒,以及獲取有關專營資格,開設茅台專賣店斂財,進而將該領域的特權腐敗亂象逐步揭開,包括曾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的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等高官,都被揭發存在靠酒吃酒、以酒牟利問題。貴州省並為此展開數輪清查及專項整治,所涉大小官員不知凡幾。

而在茅台集團內部,早前亦被查出有兩百多名管理人員及員工參與茅台酒違規經營活動,如同近水樓台先得月,一個個賺得不亦樂乎,高管人員亦如多米諾骨牌一般相繼倒下。當然,最厲害的角色肯定非茅台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袁仁國莫屬,長期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攀附權貴、搞政治投機的工具,通過利益輸送尋找像王三運、王曉光那樣的後台靠山,彼此形成權力與資源的結合,以達致行業壟斷經營,從中攫取巨額利潤;慷的是國家之慨,揮霍的是公眾利益。

令人不無擔憂的是,當貴州省事後孔明般痛批茅台腐敗案是政治生態「毒瘤」,以及表示要以新規堵漏之時,當茅台集團煞有介事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讓袁仁國之流垂頭喪氣認罪悔罪的畫面「示眾」之餘,誰又知道這樣的亡羊補牢之舉究竟能起到多少防範作用?袁仁國擔任集團領導多年,大權獨攬,說一不二,是彼時沒有黨紀國法,還是沒有相應的權力制衡措施?反腐敗鬥爭為甚麼長期進不了貴州,茅台集團怎麼就可以成為「獨立王國」?

事實一再證明,此類現象早已普遍存在於各級行政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當中,不受約束的權力無處不在,且可以肆無忌憚地踐踏律法規則,輕易實現權與利的互動互換,及做出更多壟斷資源、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當局仍未實現所謂的制度性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