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吳典鴻於二○一六年,不滿年輕四歲的沈姓富家女友與前男友聯絡,徒手掐死女友,再製造自殺未遂的假象,法院前年就案件刑事部分,依殺人罪判吳男入獄十八年。至於民事訴訟部分,最高法院日前裁定正在服刑的吳男,需要支付死者雙親逾八百四十一萬新台幣(約二百二十二萬港元),包括精神慰恤金、殮葬費用、撫養費等。(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