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到來,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開展煙花炮仗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包括江西、湖南、廣西、四川、貴州、陝西等地一百九十間企業生產的一百九十二批次產品,其中有四十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0.8%。
此次專項抽查採取「雙隨機」方式,重點對產品的部件牢固性、引火線牢固性、燃放缺陷等廿四個項目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引燃時間、結構與材質、引火線牢固性等。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對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嚴肅處理,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全力保障煙花炮仗產品質量。
內地近年禁止燃放炮仗煙花,不少城市進一步加強燃放管理,禁放範圍亦有所擴大,續推購買煙花炮仗實名制。今年北京的煙花炮仗零售網點的數量、分布、禁放區域都有明顯變化,零售網點由去年的三十七個減至廿三個,大興區將首次實行全區禁放;朝陽區、豐台區劃設規定禁止燃放區。上海市在外環外區域設置九個煙花炮仗銷售點,市民購買產品時需攜帶身份證件登記,售後有專人回訪核實。另蘭州從去年起開始實行實名購買制度,零售點需登記買家身份信息和煙花炮仗品種、數量等。
根據不同地方規定,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炮仗,均會面臨相應的處罰。任何人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炮仗,將被罰款一萬至五萬元人民幣(約一萬一千四百至五萬七千港元),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如有關行為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責。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