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永州市新田縣人民醫院,前年被舉報私下自訂救護車收費標準、偽造出車紀錄等,濫收費用二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約二萬八千七百元)。該縣紀委近日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六十五名涉案醫護人員、急救車承包方退回違法所得,另處以罰款。
醫院自二○一○年一月起將三輛救護車外判。承包人鄭滿生再購買另兩輛救護車,車輛保養由鄭完成,鄭按出車里程與院方清算費用。後來有病人舉報自己沒乘救護車,名字出現在出車登記冊中,且有急症科醫護人員簽字確認,要求病人付款。
該縣衞健局查實,涉事醫院急救中心工作人員,二○一二年七月至前年四月期間,共偽造救護車二百一十五次出車紀錄,分別發給醫護人員獎金一萬三千六百六十二元(約一萬五千六百九十五港元),及司機助費一萬一千三百餘元(約一萬三千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