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就五十七歲畢節市委前常委、前副市長羅建強受賄一案一審宣判,羅因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任期間連續十八年收受禮品、禮金等,受賄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千五百一十五萬港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半,罰款一百萬元(約一百一十三萬港元)。(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