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行30年 獲利23億
案情指,上世紀八十年代末,黃鴻發及黃鴻金、黃鴻明及黃鴻波(已歿)兄弟四人,憑藉父親黃應祥擔任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建委建安組組長的公職身份,於當地橫行霸道。以黃家為首的涉黑組織透過開設賭場、非法採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一系列犯罪活動大肆斂財,非法收益高達廿多億元人民幣(約廿三億港元)。
該涉黑團夥組織違法活動期間,曾導致兩人死亡、二十人受傷。但組織以非法收益拉攏政府部門及政法機關領導幹部充當保護傘,得以不被打擊。直至去年一月,海南省公安廳從全省抽調千多名警力對黃鴻發的黑社會組織收網,並於當晚拘捕多名黃家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