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圖利 主犯囚11年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河池市宜州區人民法院上周五對「6.09」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系列案中的部分案件公開宣判,詹某欽等五名被告分別被判囚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罰款十二萬二千元至五十四萬七千元(人民幣‧下同,約十三萬九千至六十二萬五千港元)不等。這是繼去年十二月廿九日部分案件公開宣判後的第二次宣判。

經查,被告楊某志明知詹男註冊公司用於虛開發票獲取非法利益,仍幫其註冊廣西慧沛貿易有限公司,辦理稅務登記手續、購買稅控盤。在二○一六年四月至十二月間,詹男利用公司為開票單位,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三十五份,稅額合計五十四萬七千元,從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