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移民署調查,發現五十三歲陳男與越南籍阮女在台北、新北分別租下五至八間套房。阮女以會幫忙買機票及領取工資後償還為由,招攬同鄉到台灣從事按摩工作,實則逼迫她們賣淫,並主打「低價」、「年輕」、「越南女」等賣點吸引嫖客,年營收入高達二千萬元新台幣(約五百二十七萬港元)。
其中幾名女子因終日被關在房間內接客欲想逃跑,竟遭集團捉回毒打及持刀砍斷腳筋、拘禁凌虐,再被人強迫接客,有人不堪被虐而向移民署報案。經多月調查,警方終在中山區、新莊區及桃園等地帶走多名被囚禁女子,查扣電腦、鎮暴槍兩支、手機、記帳本等證物,訊後依傷害、恐嚇、妨害自由、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以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移送十八名被捕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