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阿榮趁老婆外出工作時陪繼女午睡,期間多次將手伸入女兒內衣褲內,撫摸其胸部及下體。至一八年五月廿七日晚,他趁繼女洗澡時脫光衣服進入浴室,強行將女童壓在牆上撫摸對方胸部;之後以生殖器磨蹭女童下體,最後以手指及性器強姦對方。
繼女及後在學校上性侵防治課程時,將遭繼父性侵一事告知老師,案件才曝光。阿榮在庭上對惡行矢口否認,反指老婆和他鬧離婚,故意要繼女誣控他。對於繼女處女膜非完璧,阿榮辯稱可能是女童此前在大陸和親友發生關係。惟法官拒絕接納阿榮供詞,判他有期徒刑一百二十七年多,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