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傳召拜登作供 民主黨捱回力鏢

美國眾議院日前表決通過針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條款,將會提交參議院審議。被特朗普指控在烏克蘭有貪腐行動的拜登父子,會否被傳召作供,成為外界關注焦點。面對外界批評他拒絕服從國會發出的傳票,拜登日前澄清,若參議院傳召他出席聽證會,他將配合和合作。

拜登早前接受《得梅因紀事報》訪問時表示,傳召他作供是特朗普分散注意力的策略,強調調查焦點應放在特氏身上。他亦在社交網站澄清,自己在過去四十年的政治生涯中一直遵守合法命令,並配合國會監督要求。民主黨人一直強調,針對拜登父子的貪腐指控早被證實為陰謀論;另一方面,早在眾議院調查階段,屬共和黨的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努涅斯,已要求主席希夫傳召拜登的兒子亨特作供。

公眾難免會反感

民主黨亟欲避免拜登父子出席彈劾審訊,並不讓人驚訝。民主黨人明知彈劾案難以在參議院過關,卻仍執意發動,為的就是要繼續抹黑特朗普,增加己方勝算,一旦拜登父子登場,難免讓公眾覺得兩黨政客的嘴臉同樣醜惡,無助於鼓勵中間選民投票給拜登。

然而,今次民主黨可能中了自己的「回力鏢」。眾所周知,以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為首的民主黨人,為了讓彈劾案顯得更有力量,攻擊特氏時棄用了拉丁詞組「quid pro quo」(利益交換),轉而使用「貪污」(bribery)一詞(《憲法》載明「貪污」是總統可被彈劾的嚴重罪行,而非「利益交換」)。《華爾街日報》一篇評論文章指出,眾議院制訂的彈劾條款,不包括「貪污」條款則已,否則拜登必須出席審訊。該文章引述希夫的說法,指開國先賢對「貪污」的理解比現行法律闊得多,只要官員的行為出於個人或政治利益考慮,而非國家利益,違背了公眾信任,即屬貪污。

按照這個說法,拜登在任副總統時,曾要求基輔當局炒掉正調查其子供職天然氣公司的檢察官,否則將扣起援助款項,正好合乎「貪污」的定義,而該篇評論文章的題目正是「希夫彈劾拜登」,極具諷刺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