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萬元貨受損 速遞僅賠340元

【本報綜合報道】甘肅蘭州市一名張姓男子近日透過速遞公司寄送一個價值六萬四千五百元(人民幣‧下同,約七萬三千港元)的設備,不料該設備在運輸途中部分損壞,令他損失約一萬元(約一萬一千港元),惟速遞公司稱他未有購買保險,僅賠償張男三百元(約三百四十港元)。張男對此大為不滿,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張男指該設備是上月二日從蘭州寄送至深圳,當時保價為六千元(約六千八百港元),物流費用為八百九十一元(約一千港元)。他續指,當時將貨物置於木箱內,但寄到深圳後,該箱子僅剩底板,令設備外露,要求速遞公司至少賠償六千元。速遞公司負責人則指,六千元只是基本保價,當時曾建議張男購買該保險但對方拒絕,故並未認保。而貨物損壞後,保險公司鑑定損失為三千元(約三千四百港元),故按照百分之十賠償,便是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