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糾錯邊釀冤案 司法腐敗無藥醫

雲南昆明黑老大孫小果二十一年前就因作惡多端被判處死刑,惟在眾多保護傘、關係網的包庇下得以「亡者歸來」,並繼續為禍社會,直至日前才被重新「翻案」。事件本應對中國腐敗的司法體系起到一定警示作用,只是一些地方仍在肆無忌憚地枉法徇私,不怕製造更多冤假錯案,簡直無藥可醫。

河南商丘市一名姓張十四歲中學生,早前被指無故暈倒在學校洗手間,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經警方及法醫鑑定,死者排除了他殺可能,並已被入土安葬。誰知張父近日接獲匿名學生爆料指,其子之死與生前遭校園暴力有關,更坦承自己亦有份參與施虐,於是張父憤而開棺驗屍,結果證實兒子頭部有接觸鈍物造成的致命傷,之前的官方鑑定竟是在造假,堪稱荒唐透頂。

徇私枉法 草菅人命

叫人不寒而慄的是,此事若非有人匿名舉報,是否就意味着這起校園暴力犯罪再也不會被發現?或是像湖南操場埋屍案那樣,一捂就是十六年,只待其他案犯偶然揭發?而在本案當中,涉事警方、法醫及校方都扮演了甚麼角色,怕亦是再明白不過;由此更可想見中國的司法腐敗能去到怎樣的程度。

這就如同一邊忙着救火,一邊有人卻在火上加油,哪裏能將火救熄?不但救不熄,火還會愈燒愈旺,造成更多的人命傷亡。中國的司法何嘗不需要救火?當局近年落力推行司法改革,糾偏糾錯,平反的冤假錯案也有一些,然而民眾發現,許多被翻出來的枉法案件不但離譜,糾正起來更是千辛萬苦,阻力重重,譬如孫小果一案,其生母及繼父只不過是體制內的普通角色,憑甚麼就能撬動那麼多部門及高官作保護傘?法治在他們面前當真就是說說而已?

再譬如說,孫小果當年被保下來之後,若從此低調做人,不再作惡,是否就此逃過法律制裁,再不會為世人知曉?而像這樣的操作,現實之中是否真的存在,又有多少本該被判死的人正在逍遙法外,甚至在偷笑這個「愚蠢」的孫小果?總之基於內地司法的不堪表現,一切都充滿想像空間。

想像之餘又猛然發覺,現實之中草菅人命、弄權舞弊的枉法行為還在陸續上演,像遼寧瀋陽大學的研究生被同學夥同外人刺傷已約三個月,錄了三次口供仍不立案、不抓人,當地警方的操作實在叫人看不懂;黑龍江一名犯人於監獄服刑期間離奇死亡,身上明明有多處傷痕,獄方既不承認,又不提供事發時監控錄像,之後乾脆將屍體強行火化,若還說沒有問題,便是太無恥。

你有你說,我有我做,不管甚麼形勢,皆可枉法胡來,這就是當下中國的司法環境,和其他腐敗問題一樣,總是愈剷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