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重審 母求判死疑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三歲女童「小燈泡」於二○一六年當街被斬死一案轟動一時。患思覺失調症的兇徒王男經一審及二審後,被判無期徒刑。台灣高院周二再就此案開庭,進入最後辯論程序。女童母親出庭哽咽地請求法官,望兇手被判死刑。

兇手王景玉是否被判死刑至今仍有極大爭議。檢方認為他惡性重大,應處極刑。兇手辯護律師認為,王男因受精神疾病影響,認為台灣未有對相關患者有完善照顧前,要王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並不公平,請求不要判處死刑。女童母親則指,王重犯機會可能性很高,同類事故不應再發生。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據悉,王景玉當年手持菜刀乘電單車四出遊走。他鎖定僅三歲的「小燈泡」為目標後,用刀向女童連砍廿三刀,女童當場身首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