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還5650萬 申解消費禁令

【本報綜合報道】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獨子王思聰,早前被入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追討一億五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億七千萬港元),王因未按要求還款,被法院執行限制消費令。目前王已償還五千萬(約五千六百五十萬港元),案件審結,雙方達成和解,提告的公司周一已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凍結等相關禁令。另外,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昨日也解除王的三條限制消費令。

北京第二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雙方協商,在本月二日已達成和解協議。負責人續稱,和解協議約定的剩餘款項支付期限尚未屆滿;並解釋王早前有申報財產,及與提告的公司協商,遂未對王採取限制出境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達成和解 餘款未到期

據悉,遼寧瀋陽市睿凡傳媒有限公司、陝西西安北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四川成都柿子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早前分別向靜安區法院控告王與其旗下的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法院在上月廿一日向王發布三條限制消費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