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法國競爭監管機構周五宣布,互聯網巨企Google因反競爭行為、濫用搜尋式廣告市場主導地位,以及沒有為其廣告系統提供清晰指引,而被罰款一億五千萬歐元(約十三億港元)。Google計劃上訴。
今次是當局首次懲罰Google,官員席爾瓦(Isabelle de Silva)表示,Google在搜尋式廣告上佔有「極主導地位」,市場佔有率90%,並說:「當你有巨大能力,你同樣有巨大責任。」
席爾瓦續指,Google等科企為自己的廣告服務制訂規則絕對合法,但規則必須明確,不能允許像Google一樣以「飄忽方式」執行。她又指,若規則框架具不確定性,或會阻礙創新網站的發展。當局亦要求Google盡快釐清廣告平台的運營規則,以及暫停特定廣告客戶帳號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