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部門形容,疑犯經營的「比特俱樂部網絡」為一個「高科技龐氏騙局」,意即以高回報誘使受害人投資,但其實所謂回報是其後入局的投資者資金,該集團本身並無獲取任何正當投資毛盈利。
案情指,騙徒以新澤西州帕塞伊克為基地,逐漸發展為一個全球性的欺詐網絡,並訛稱其比特幣開採可帶來高回報,成功吸引數以千計的投資者入局。
主犯指投資者白癡
根據騙徒內部訊息,主犯格特舍形容上釣的投資者愚昧,又指自己「在成批白癡的支持下建立整個騙局」;疑犯多年來騙取巨額金錢並揮霍無度。格特舍與共犯威克斯同被控串謀電訊詐騙及串謀售賣未註冊的證券;另一人埃布爾則被控串謀售賣未註冊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