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自私成性的民族何愁沒有冷血看客,一個道德淪喪的國度又怎少得了落井下石、以惡助惡之人。日前發生於北方城市的一場冬夜大火,恰如一面照妖鏡,再次將這個社會的諸般醜惡映照出來。
遼寧瀋陽某地住宅樓外牆保溫層深夜起火,火勢自低層而上,六分鐘便已躥燒至樓頂,可見救火工作確需分秒必爭。惟據當地應急管理部門稱,各路消防雖迅速趕至,但距離着火樓體最近的消防通道卻遭車輛堵塞,以致未能更早控制火情。而從網絡視頻可見,疑似涉事車主不但不肯配合,更反問「樓上着火跟我有關係嗎?」、「就這一個消防通道嗎?」如此冷言冷語,令人大感無奈。
這不禁讓人想起早前發生於安徽的堵塞應急車道致人失救死亡事件,受傷老者所乘救護車寸步難行,哪怕家屬跪地磕頭哀求,佔道者亦不為所「動」,人性之冷漠可見一斑。更諷刺的是,受傷老者是遭熟人駕摩托車所撞,兩家相隔還不到一公里,可說是低頭不見抬頭見,對方竟能於撞人後不顧而去,盡顯以鄰為壑之社會現實。況且若非此人作惡在前,又怎會生出後面的惡上加惡?老者之死實為多方聯手加害所致。
正如魯迅所說,中國人最嚴重的病根不在身體,而在靈魂。其實在內地,像這種見死不救的冷血行徑早已見怪不怪,更不乏像甘肅慶陽及江蘇南通等地圍觀跳樓的看客,面對徘徊在生死邊緣痛苦掙扎的同胞,竟可哄笑着鼓掌叫好,並催促對方快點跳下來,以免耽擱了大家的時間,是怎樣的民族才能做出這般沒人性的事情來?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包括醫療救護、救災搶險等專用車道皆嚴禁堵塞,這本該是基本常識,奈何就是有人如此無知無畏,並非是簡單的無視規則,而是習慣了漠視生命,骨子裏就是如此。當然必須看到,內地法例對於類似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嚴重不足,亦是導致各種自私缺德行徑愈來愈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動輒口頭警告了事,或只罰款數百元,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情節嚴重的,也不過拘留幾日而已,甚麼情節才算嚴重?若因阻延救援而導致人命死傷,具體責任又該如何劃定?
事實上,加重罰則及從嚴追責問責,對於行業安全監管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譬如在本次火警事故中,樓體外牆的保溫層從下燒到上只用了六分鐘時間,質量問題肯定跑不了。而這樣的前車之鑑還少嗎?當局每每說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舉一反三、亡羊補牢,若真能做到,各行各業怎會災禍不絕?無良奸商及冷血市民固然需嚴懲,相關職能監管部門的缺位更是在縱惡,互害社會豈無他們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