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八名台灣女背包客早前持工作簽證到澳洲南澳省河地區(Riverland)一個農場打工。由於她們的時薪過低,無力支付房租和生活雜費,工頭兼房東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強迫她們提供性服務,以換取更多工時。
報道指,該批女子負責在農場負責採摘水果,時薪只有十六澳元(約八十六港元)。然而,她們每人每周要支付一百二十澳元(約六百四十三港元)房租,外加每周二十澳元(約一百零七港元)上網費及每周二十五澳元 (約一百三十四港元)租車費。工頭要求她們提供「性愉悅」,以換取更長工時來賺錢交租,她們只好就範及啞忍。
最終,她們鼓起勇氣向工頭的上司投訴,並威脅對方,若他不將工頭辭退,就會向媒體曝光此事。她們也要求該名上司提供替代住宿及交通,她們目前已離開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