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再在本月九日交由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秦利用擔任雲南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和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資料顯示,現年六十八歲的秦光榮是湖南永州人,曾擔任共青團湖南省委副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長等職務,隨後擔任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到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免去省委書記職務,翌月被任命為中共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被媒體稱為「帶投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