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腐遭檢控以總理拒下台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迎來政治生涯最大危機,繼所領導的利庫德集團無法籌組新內閣、或需接受一年內第三次大選後,他周四(21日)被控受賄、欺詐和背信等刑事罪行,成為該國首位被起訴的在任總理。內塔尼亞胡斷然否認控罪,形容控方猶如企圖發動政變,強調無論如何都不下台。

經過長達三年的調查後,檢察總長曼德布利特(Avichai Mandelblit)公布起訴書:「對於以色列民眾和本人而言,以涉及腐敗的嚴重罪行起訴現任總理,是沉重和悲傷的一天。」他又強調沒人可凌駕法律,形容自己懷着沉重心情作出決定。

涉及利益輸送19.5億

七十歲的內塔尼亞胡得知被起訴後,隨即發表十五分鐘電視講話,面色略顯蒼白的他指自己是「重大陰謀下的受害者」,批評警方和檢察官展開虛假及有系統的政治起訴,企圖發動政變,調查目的是令他下台。他又質疑檢方的誠信及專業,直指對方都應該受查。面對控罪及政治壓力,內塔尼亞胡誓言會堅守職位:「根據國家法律,我會繼續領導國家。」

在三宗案件中,內塔尼亞胡涉嫌利用影響力協助電訊大亨,令對方免受當局監管,以及向其所屬公司提供逾二億五千萬美元(十九億五千萬港元)利益,以換取有利於自己及家族的新聞報道。他又被指非法收受猶太裔荷里活製片人米爾臣(Arnon Milchan)及澳洲富豪帕克(James Packer)的禮物,包括價值約二十萬美元(約一百五十六萬港元)的雪茄和香檳;他亦涉嫌與當地報章的老闆串謀,透過立法措施協助削弱對方的競爭對手,以換取正面報道。一旦所有控罪罪成,內塔尼亞胡最高可囚十三年。

俱組閣失敗 對手促辭職

內塔尼亞胡主要對手、藍白黨的甘茨促請前者辭職,又相信不會有政變,並擔憂對方為政治前途及個人利益而罔顧國家利益。此刻正值各政黨再次組閣失敗,以色列有可能一年內第三度舉行大選。根據當地法律,一旦未被定罪,內塔尼亞胡仍可繼續擔任總理;他亦可用盡不同方法保住自己地位,包括要求國會豁免對他的起訴。不過,由於目前仍未選出國會委員會,議員無法處理豁免要求。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