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僱員玩殘王思聰 不滿過檔合約未履行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前日對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獨子王思聰,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發布限制消費令。內媒報道,案中原告是曹悅,他曾是王思聰「上海熊貓互娛」的前遊戲主播。曹悅於二○一五年十二月,被熊貓互娛從網上直播平台「鬥魚」挖角,他因不滿熊貓互娛沒有履行合約內容,遂告上法院索償三百七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百二十萬港元)。

曾提上訴遭駁回

曹悅原為網上遊戲《英雄聯盟》實況主播,他曾在鬥魚用「皮小秀」的藝名直播,隨後轉到王思聰旗下的公司。雙方簽協議時表示,曹悅被鬥魚起訴違反跳槽的合約條款而 要求賠償,有關責任將由熊貓互娛承擔。法院最終裁定,曹悅需向鬥魚起訴賠償三百六十萬元(約四百零九萬港元)。

惟熊貓互娛直至宣布破產,仍未有履行協議,曹悅遂告上法庭,追討賠償金額和利息損失。該公司早前曾提出上訴,但遭法院駁回。曹悅目前已返回鬥魚工作,並在微博中發文稱:「跟着校長(王思聰)幹了很多年,相信校長會妥善處理。」王思聰至今仍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