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重組黑幫 孫小果囚25年

【本報綜合報道】備受外界關注的雲南昆明孫小果案再度開庭審理,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宣判,裁定孫小果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及尋釁滋事罪等七項罪成,數罪並罰判囚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早年強姦判死 獲減刑

法院指,以孫小果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犯下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妨害作證、行賄等違法行為,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同案其他被告顧宏斌、楊朝光等十二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罪成,判囚年半至九年半不等。

至於孫小果涉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的再審案件,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擇期宣判。孫小果早年曾犯強姦罪而判死刑,但他通過發明專利獲得減刑,出獄後成為夜場負責人,結果於早前的掃黑除惡行動中落網,案件引起中央督導組關注。

此外,名列公安部A級通緝犯之一的陳富華,周二已向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公安局自首。據稱陳富華是日前被判死緩的山西柳林縣首富陳鴻志的親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