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前副局長王守成涉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以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日前已在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顯示,王守成家庭財產總額超過一億元(人民幣‧下同,約一億一千萬港元),並在北京鳥巢附近擁有兩套房屋,他更為多個惡勢力組織充當「保護傘」。
起訴書指,二○○六年至一八年期間,王守成利用擔任張家口市宣化縣公安局政委、宣化縣公安局局長、張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宣化區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故意包庇黑惡勢力成員,在職務晉升與工作調整、土地租賃、子女上學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他擁有的五千五百二十一萬餘元(約六千二百六十六萬港元)財產遠超合法收入,來歷不明。
此外,貴州省銅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盛錫明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青海省公安廳前副廳長、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白世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