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海軍陸戰隊早前傳出女兵裸照事件,調查發現偷拍者是受害人的同袍,居於同一宿舍。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就案件宣判,指偷拍者對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與折磨,竊錄罪及散布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成囚八個月,並罰款二十四萬元新台幣(約六萬二千九百港元)。
事發於二○一七年,偷拍者楊女與受害人都在海軍陸戰隊九十九旅服役,她當時見被害人在宿舍內裸體,認為對方動作不雅,於是未經同意,私自拍下對方裸照,事後通過再傳送給多名男女軍人觀看,最後被人上傳至網絡。
法院表示,憲兵隊早前調查時找到當事人約談,當事人強調絕非自拍上傳,而是在寢室時遭到偷拍,被害人心理傷害巨大,至今仍拒絕對方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