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根據英國《二○一一年定期國會法》規定,提前大選的動議須獲六百五十名下議員中的三分之二支持、即四百三十四票贊成方能通過,成為約翰遜尋求提前大選的一大障礙。故約翰遜如今提出法案動議,立法要求國家在十二月十二日舉行大選,變相繞過《定期國會法》。
不過,雖然立法方式的動議能夠避開三分之二支持的門檻,但該法案同時亦面臨被反對黨提出修正案的風險,例如修訂成在英歐盟成員國公民亦可投票等。不過政府明言,如果有關法案被修改得過分極端,會將之撤回。
由於法例規定,國會需在舉行大選的至少廿五日前解散,所以SNP及自由民主黨提出較早的十二月九日大選日期,以求令約翰遜無時間在國會中再強推其脫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