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涉黑村官 判囚25年

【本報綜合報道】山西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公開宣判一宗黑社會案件,曾擔任村委會主任的黑老大鄧文濤及八名同黨,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故意傷害等十一項罪名,鄧被判入獄廿五年、沒收全部財產,其餘幾人入獄二到廿年不等。

案情指,鄧文濤二○○三年不滿新街村土地被永濟市政府徵用,與同案被告鄧建喜、馬志軍等持刀威脅村委主任辭職,並在翌年取而代之。他先後成立多家公司,將同黨安排到公司工作,並僱用無業遊民,控制新街村的黨支部委員會及村民委員會,形成有組織的犯罪集團。

壟斷工程 非法佔地

自○五年初到破案前,鄧領導的組織借助村兩委的合法平台,壟斷周邊的勞務和建設工程、盜竊其他企業財產、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侵吞村民的集體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