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威翔股權公司、威豐資產公司、威豐股權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詐騙一案,昨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裁定被告韓海湧、黃意、沈揚、沈俊雅、顧昊、張寧、蘇仁模涉嫌向九千七百多人,非法集資約三十七億三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十一億四千萬港元),造成受害人巨大損失。法官其後宣布擇期宣判。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韓海湧在二○一三年至一五年期間,先後設立上述三間公司,並在上海市設立多間門店,以對外發放有抵押貸款、投資經營為名,採取虛假宣傳,並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近一萬人非法集資約三十七億元。除了約二十六億元(約二十九億四千萬港元)用於兌付前期投資人本息等外,其餘款項用於營運費用、支付高額業務提成等,僅小量用於投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