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嶺違建 西安貪官囚10年

【本報綜合報道】陝西「秦嶺違建別墅」案,致多名官員受處分。內媒昨日報道,涉案的秦嶺辦公室前書記、西安市政府前秘書長焦維發,因受賄近二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千二百三十四萬港元),於八月二十一日被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十年,處罰一百五十萬元(約一百六十七萬港元)及沒收三幅字畫,餘下的賄款由家屬代為退繳。

法院認為,焦維發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工作調動等方面,為相關部門和個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索取人民幣、港元及其他外幣等共一千九百八十四萬元(約二千二百一十六萬港元),由於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