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程序違法
辯方律師芬頓表示,記錄顯示孟晚舟的電子裝置曾在去年十二月四日被短暫開啟,當日也是FBI探員向一名RCMP警員查詢為孟晚舟電子裝置拍照存檔可能性的同一天。
芬頓向法官指出,有證據顯示RCMP當日將所有關於孟晚舟電子裝置的技術資訊,傳送給美國FBI,認為RCMP違反了引渡條例,以及一條相互提供法律援助的協議。
芬頓強調,RCMP的做法對案件有顯著影響,認為向FBI提供序號、電話卡號碼等技術資訊,變相為美國執法部門提供「門路」取得其他重要資訊去指控孟晚舟,因此不論情況如何特殊,「提供資訊的做法並不合法……這跳過正常程序。」加國檢察官則指,加方完全按法律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