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網絡安全法 恐打壓異見

【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今年五月通過的《防止網絡假信息和防止網絡操縱法案》(POFMA)周三正式生效,個人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監十年及巨額罰款。外界擔心新法造成寒蟬效應,恐政府借新法打壓於數月後參加選舉的異見者。

根據新法,內閣部長可要求更正、甚至撤下認為虛假的個人網絡平台訊息或廣告。新法亦適用於科技企業,包括Google、Facebook、Twitter、新加坡報業控股期刊、百度及微信等。如果企業的付費內容帶有政治目的,則須披露贊助商身份。法例生效初期,除了報業控股期刊外,科企可獲短暫豁免期,以作必要的技術安排。

違反法例者,個人最高被判囚十年及罰款十萬新加坡元(約五十七萬港元),公司則最高罰款一百萬新加坡元(約五百七十萬港元)。涉違規者有權向高等法院上訴,費用為二百新加坡元(約一千一百三十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