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前總經理張春雷(正廳級),因涉嫌受賄被起訴,案件上周五在淮北市中級法院開庭一審,張當庭認罪悔罪,法庭押後宣判。
案情指,張春雷於二○一○至一六年擔任該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八百八十三萬餘元人民幣(約九百九十一萬港元)。
張被指控的四項受賄罪均與貸款業務有關,其中兩項是幫助他人獲得貸款,通過借部分款項轉借給他人,以賺取高額貼息。檢方鑑於張春雷主動投案,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建議法院對其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