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罰1120億稅 蘋果上訴開審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蘋果公司因涉嫌避稅,三年前被歐盟委員會下令向愛爾蘭補繳一百三十億歐元(約一千一百二十億港元)的稅款。蘋果提出上訴,周二在盧森堡歐洲法院開庭審理,料法官不會在明年之前作出判決。

最遲2021年有結果

歐盟普通法院於周二及周三展開聆訊,預料蘋果派出由首席財務官梅斯特里(Luca Maestri)率領的六人代表團出席庭審,強調沒有犯錯,並提出部分稅款應屬美國所有,因為產品的大部分價值包括設計、工程和開發,都是在美國創造。若任何一方再上訴,案件將交由最高的歐洲法院審理,最遲可於二○二一年得出最終結果。

歐盟委員會在二○一六年的裁決指,蘋果將來自歐洲、非洲、中東和印度的收入存到愛爾蘭,利用愛爾蘭稅務優惠在二○○三年至一四年少交一百三十億歐元稅款。蘋果一直拒絕繳稅,華府指歐盟的判決違反國際稅法,愛爾蘭則批評歐盟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