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周四就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終審判決,指此前未將受賄與其他罪嫌分開審理,故撤二審法院對朴槿惠、親信崔順實及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判決,把案件發還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有機會再加刑。
大法院認為,一審和二審法院未將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疑分開審理,有違法理及《公職選舉法》。六十七歲的朴槿惠曾指有關檢控是對她的政治報復,由前年至本周四的所有庭訊均告缺席;李在鎔亦沒有出庭聽審。
三星發聲明稱,對此案引致民眾憂慮感遺憾,並稱︰「向前進的同時,我們會全心做好作為企業的本分,不會重犯相同的錯誤。」有三星高層表示,雖然判決結果令人失望,但並非全盤悲觀,期望重審能有好結果。
分析指,把朴槿惠的罪嫌分開審理,李在鎔的行賄金額亦會有所增加,二人在重審後被加刑的機會較大。朴槿惠早前被判囚廿五年和罰金二百億韓圜(約一億三千萬港元);李在鎔一度被判罪成入獄,但上訴後得以緩刑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