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人肉撞車黨 15人判刑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檢察院,早前就一宗特大跨省人肉撞車黨詐騙案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瞿某、張某等十五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半至拘役五個月不等,並處十五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十七萬港元)至五千元(約五千六百五十港元)不等的罰款。

經查,瞿某和張某等人租用的豪車,再專門挑選車速較慢、容易追上且安全性較高的貨車作為目標。他們趁受害人開車切線或轉彎時,故意不避讓甚至加速衝上去,令兩車碰撞。

由於同類事故都會以切線方負全責或主要責任,每次按規定理賠,瞿某等人就能以此騙取保險金。事後他們會自帶部分二手維修或副廠件等汽車零件,前往蔣某、潘某的車房維修,後者以加快維修受損車輛速度、開具金額高於實際修理費的發票等方式,協助作案騙保。

經查,瞿某等人於二○一二年至二○一八年間,在廣東、浙江、江蘇等地作案四百多次,共計騙取四百多萬元(約四百五十二萬港元)保險金。